不合格农业机械企业

地膜抽查不合格后会怎么处理?
第二十三条: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回收企业弃置、掩埋废旧农田地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农田地膜使用者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回收企业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未履行回收废旧农田地膜责任,或未按要求回收,或回收后未交到指定回收网点,或者未将回收的废旧农田地膜全部***化利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主管部门对农田地膜使用者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回收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农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的,由县(市、区)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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