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税收政策建议有哪些
魏、蜀、吴三国连年征战,他们的农业的政策有何不同?税赋如何?
①曹魏:
农业方面:曹魏是三国当中疆域最大的国家,同时非常重视农业。曹操为了恢复和发展北方的经济,解决军粮不足与群众生活需要的问题,就吸取两汉在边疆屯田的成功经验,推行了屯田制度,保护了社会生产力。以及大兴水利,以至于粮食产量倍增。
税收方面:曹魏继承了汉朝的赋税制度并且加以改良。按定额田租向农民征税,也就是说一亩田地产量高但不增税,是多少就是多少,多余的留给老百姓自己。
经济方面:曹魏建置大型官营手工业作坊,发展手工业生产。也在各大城市建立了贸易城市,商业经济发达,和海外有贸易往来。此外造船业、陶瓷业、丝织业、制盐业等等也都十分发达。
②蜀汉:
农业方面:刘备不是像曹魏那样大型规模屯田,而是大力扶植和发展州郡农业经济。小农经济是蜀汉立国的基础,重视水利灌溉事业。
经济方面:蜀汉的商业可分两类,一类以交聘、互市的形态存在。不过因为三国的货币都不统一,所以大多数都是‘物换物’。其次实行盐铁专卖。这两个利多买卖直接由***直接管控,贩盐,打造武器,农具,不仅满足了国家需要也增加了收入。此外,蜀汉的丝织业也非常发达,也是军费的一大来源,例如蜀锦就文明于三国之间。
税收方面:蜀汉仍然实行田汉朝租政策,税额制度只有十五税一,而且实际上只要纳一半也就是三十而税一。
③东吴:
农业方面:孙权同样也很重视农业,实行屯田政策,并且分为军屯,民屯。而且孙权曾亲自屯田,大大鼓舞调动了军民的积极性。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我仅仅知道曹操实行的屯田制度,蜀国诸葛亮大力发展织锦行业,使用蜀锦与魏国,吴国交易。同时蜀国赋税很重,三丁抽一什么的。其他就不知道了。
求教: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应该交纳哪些税?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从事农业生产单位和人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均免税其: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并农业企业所有税收都免税该企业从事了其非免税业务也要纳税收
农产品贸易公司缴税?
是这样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生产、加工和修理修配企业年增值税应税收入达到100万元;商业零售和批发企业年增值税应税收入达到18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因此,你公司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申请就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同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的。 你公司应该是收购或购进农业产品后销售,属于商业企业吧。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是收购农业产品,可以从国税购买《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并按照规定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后,可以按照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3%的扣除率(是收购金额,不需要换算不含税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从农业生产单位购买农副产品,也可以凭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上注明的买价(是买价不需要换算不含税金额)移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你所说“农科院注册的公司年交易量要比我们大的多,但他们依然是小规模纳税”,我想有两种情况:一、你的信息不准确可能收入没有达到标准;二、他是农业产品的生产单位,按照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不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 人[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dtlw.com/post/4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