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机械改装审批-农业机械更新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令第126号
- 2、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3、...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5、非法改装农机处罚依据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令第126号
1、《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09年9月28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共同认可。该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旨在规范农业机械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在此次全面清理工作中,省***对126部有效的规章进行了审查,发现其中有20部规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存在不一致。具体涉及的规章包括《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其中的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被决定删除。
3、在对全省126部有效省***规章进行全面审查后,省***决定对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符的20部规章进行修改,以确保法规的一致性和合规性。其中,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规章调整尤为关键。
4、黑龙江省人民***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了第1号令,即《黑龙江省人民***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等20部省***规章的决定》。此决定在当日的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上被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作业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有关的单位和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九条 ***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机械维修的管理规定强调了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紧密协作,共同关注维修者的基本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维修人员的技术资质。他们需要关注维修质量,确保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同时关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技术状况良好;严禁擅自改装改型农用动力机械,确需改装改型的,应经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侵占或者无偿调拨农村机电提灌站资产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第四十六条,对在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管理工作中***、***、***受贿的人员,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和后果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办农村机械维修点,必须取得县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村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按核定的维修等级承揽相应的维修项目。”删去第二十六条末尾的“产品合格的,发给推广许可证”字样。删去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和推广许可证”字样。删去条文中的“地区行政公署”。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人民***关于提请审议取消、调整和保留部分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取消37件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64项行政许可项目(见附表)。 本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项修改为:“尊重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意愿”。第四项和第五项合并,作为第四项,修改为:“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第六项改为第五项,修改为:“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注重生态效益”。
***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2、***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3、^^***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4、年6月29日,***院发布《***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412号),对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但确需保留且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保留并设定为行政许可,共500项。
非法改装农机处罚依据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2、法律依据:《关于严禁非法改装联合收割机的通知》 第五条 强化政策引导 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群众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联合收割机。鼓励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加快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逐步淘汰落后老旧机型,不得向改装车辆发放跨区作业证。
3、您要问的是半挂改拖拉机非法吗?非法。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在受理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查验整机,对非法改装的,不得办理登记,明确禁止农机改装。
4、对于注册登记满12年的变拖,不论年检与否都强制报废注销。
5、货物等运输,部分车主为追求利益,往往通过私自改装等方式加大承重能力和速度,致使原有的制动系统和装置不能适应高速、超载行驶的要求。另一方面,变型拖拉机的驾驶资格更易取得。农机驾驶人员只需要“G证”便可上路驾驶,驾驶资格考取方式简单,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等考核不规范、不严格,驾驶技能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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