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机械
起重机械使用年限规定文件?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安全评估:
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根据原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部令)及《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建〔2008〕20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在全省实行建筑起重机械强制报废制度,应予报废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二、凡超过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应予报废。
三、对于制造厂家没有明确规定其建筑机械使用年限的,按如下规定使用年限执行,超过此年限应予报废。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630—1250kN.m(不含1250kN.m)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
SC型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含8年);SS型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其他建筑起重机械由机械产权单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机械安全状况自行确定使用年限及报废时间。
四、凡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及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建筑起重机械,无论是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均应予以报废。
河南理工机械类是造什么的?
回答如下:河南理工机械类主要是培养学生在机械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他们提供从事机械设计、制造、维修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工艺、机械制图、机械加工、机械力学、控制工程等。毕业生通常可以从事机械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机械项目经理、机械维修工程师等职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源于1946年焦作工学院时期的机械加工专业,是我校传统优势专业,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一流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所依托的机械工程学科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拥有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国家级教学平台,完备的实验实训设备、校内外实践基地和产学研基地。2018年开始招收国外留学生。在长期的人才培养中,本专业以精密特种加工和高端煤矿装备设计与制造为特色,为机械工程领域,尤其是高端装备制造业输送了大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前身为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1999年调整为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13年更名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现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和河南省特色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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