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账务处理办法
建筑机械设备折旧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建筑工程上机械设备租赁费税率是多少?
汽车租赁费在非营业税改革区域按5%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革试范区内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汽车租赁涉及到的税种有:营业税或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公司资产的税收(如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中国税法关于租赁业务的税种和税率有两种,一种是不动产租赁,属于地税营业税范畴,税率5%,另外一种是动产租赁,属于增值税范畴,税率17%(小规模3%);
建筑器材应该属于器材租赁形式,是动产租赁范畴,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税率执行17%。
财税36号文件附件一: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建设方出租设备应如何开票?
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以经营性租赁模式出租机械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开具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6条规定:“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三十五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于租赁公司是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的,因此,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纯机械租赁模式(经营性租赁机械设备,或干租)的一般纳税人的开票技巧如下:
(1)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3%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并给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3%的专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或普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2)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后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17%计算征收增值税,并给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7%的专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或普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一般纳税人的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机械并配备设备操作人员(或称为湿租)的***开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一般纳税人的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机械并配备设备操作人员(或称为湿租)的***开具如下:
(1)如果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从事的项目是一般计税项目,则建筑设备出租方按照11%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给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1%的增值税专票;
(2)如果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从事的项目是简易计税项目,则建筑设备出租方按照11%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给设备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1%的增值税普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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